各科室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5〕18号)精神,结合我校具体情况,现将劳动节放假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放假时间:4月30日—5月2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5月1日(星期日)为劳动节法定节假日,5月2日(星期一)补休公休日,5月3日正常上课(班)。
二、请全体教职工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保卫、保密、防火、防盗工作。校值周人员认真履职尽责、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防范。学生管理环节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节日期间学生的活动,安排好学生生活。
特此通知
校办公室
2016年4月28日